我們把信當作極少的娛樂之ㄧ。信是一種娛樂,我們在這裡期待著。
挪威的森林, 1987
The eye is too impatient. Think about the speed of his pen.
The English Patient, 1996
粉筆的白色細屑沾染了她的指尖。
陳雪
天使熱愛的生活, 2006
我小時候很不喜歡寫字,像是國小那些國字筆畫練習範本,我很少在交,或寫。到了國中,國文老師教書法和硬體字,我也懶得學。雖然我的判斷是正確的,因為現在有鍵盤這種東西,通常不會有你打不出的字。但是現在對於提筆寫字這件事,尤其是中文字,特別在意,怎麼會英文字母寫得比中文字好看?
前些日子收到高中朋友的來信,是一個女生,大學念的是美術。我看著她的字體似乎有些變化(因為我們通信快十年了)。她的字跡不嚴厲不苛刻,單薄裡帶點圓厚,但有時也俐落。文章內容的脈絡,也變得流暢許多。我想她一定不知道自己的改變,我們確實看不清楚自己的變化(總需要一面鏡子),尤甚意識對於文字的控制。
我喜歡讀信。特別是看人寫的字,裡面彷彿隱藏著情緒,視線漂浮在字裡行間時,可以觸碰到肌膚,是有溫度和脾氣的。
我相信寫出來的文字,因為文字有意識或認知上的重量,是用手感覺不出來的。現代人早已鮮少用e-mail聯繫除非公事,更別說提筆寫信(在部隊裡時常寫信,連站外哨都在寫,信也收得頻繁,輔導長時常說我是二十一世紀的古代人)。手機和網路更讓資訊互動等比級數地加速了,口語變成文字,讓我們的文字越薄越輕,也讓實體越來越遠,像是電影追殺代理人一樣,沒有實體的距離感,沒有靈魂的火花。
我很少用電腦直接寫稿或做任何事,還是喜歡用紙筆塗鴨,像是以前的小孩子一樣天真,雙手搞得都是顏料或蠟筆的顏色。或許是我太保守太老派了,現在的小孩子比起鉛筆蠟筆,更喜歡滑鼠鍵盤吧。
20090623
花蓮機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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